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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4-8 20:59:39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继续实行单独招生。为了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保证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坚持诚信办学,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山东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指导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 13012         学院全称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7494号     邮编 261061   

学院性质 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条件 学院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潍坊市,奎文校区与市政府隔街相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滨海校区位于“黄蓝”两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区、潍坊市重点建设的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滨海科教创新园。两校区占地1037亩,建筑面积250610.38平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4820.28万元,馆藏图书59.038万册。已建成了现代化的实验室、实训室、多媒体教室及电子实训生产线,以及数字化智慧校园,实现了教学、管理、服务现代化。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472人,外聘教师143人;在校生11000余人。

第五条 历史沿革、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成就

历史沿革  学院成立三十多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学院现设:计算机系、信息系、电子系、管理系、软件系、航空系、士官学院和基础教学部。

2003年11月26日,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教高[2003]7号),学院成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十几年来,为我国信息化建设培养了大批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012年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2014年原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我院为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并与当年招生,2016年同时为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陆军、空军和公安消防部队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达到500人,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三位,2017年士官招生计划达580人;2014年学院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本衔接试点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人才,2017年与鲁东大学、潍坊学院和山东交通学院合作共招生120人。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德技双馨、产教融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紧抓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机遇,紧密结合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战略,立足信息化建设人才需求,积极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专业群,2017年招生专业28个。

办学特色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提升学生的就业、创业、创新能力;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实训基地建设为依托,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为支撑,积极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改革,实施项目教学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着力培养生产、管理、建设、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先后与十几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培养了一大批专业对口、特色鲜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明显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办学成就  学院人才培养成果显著,是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文明校园”、“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劳务外派培训基地”。

近年来,学院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着重培养学生的就业、创业、创新能力,在2014年团中央、教育部主办的“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我院荣获二等奖(《中国青年报》2014年8月4日第8版报道)。学院认真组织参加各类大赛,学生获奖200余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省级特等奖5项、一等奖17项、二等奖15项。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岗位快”而深受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许多毕业生已成为行业骨干。

 第六条 招生计划

 

代号

招生专业

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夏季考生

春季考生

文理计划

计划

对口类别

01

数控技术

14

9

机械

3年

5000

02

机电一体化技术

18

9

机电一体化

5000

03

电气自动化技术

12

9

机电一体化

5000

04

汽车电子技术

12

9

汽车

5000

0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2

9

电工电子

5000

06

应用电子技术

12

9

电工电子

5000

07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

9

信息技术

5000

08

通信技术

10

9

信息技术

5000

09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0

9

信息技术

5000

10

工业设计

10

9

信息技术

5000

11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9

信息技术

5000

12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10

9

信息技术

5000

13

软件技术

0

9

信息技术

5000

14

计算机网络技术

12

9

信息技术

5000

15

动漫制作技术

10

9

信息技术

5000

16

商务管理

20

9

商贸

4800

17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10

9

信息技术

6000

18

建筑室内设计

10

9

土建

6000

19

商务英语(幼儿教育方向)

10

9

学前教育

5000

20

商务日语

10

9

文秘

5000

21

应用韩语

10

9

文秘

5000

22

计算机信息管理

10

9

信息技术

5000

23

信息安全与管理

10

9

信息技术

5000

24

会计

20

9

财经

4800

25

电子商务

18

9

商贸

5000

26

物流管理

10

9

商贸

5000

27

空中乘务(报考本专业须获得我院专业面试合格证)

280

20

旅游服务

5000

28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12

9

旅游服务

5000

29

通信技术(深圳讯方校企合作班)

10

9

信息技术

8000

3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济南海水科技校企合作班)

10

9

信息技术

8800

31

软件技术(联想集团校企合作班)

10

9

信息技术

8000

32

软件技术(山东师创校企合作班)

10

9

信息技术

8000

33

电子商务(北京中青研校企合作班)

10

9

商贸

8000

第七条 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已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单独招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关于做好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6〕113号)执行要求。

3.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 第八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缴费

1.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10日(每天8:00-20: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sdcit.cn),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政策,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2017年考生号,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时,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身份。

3.缴费:考生在网上完成信息填报后,通过联行支付平台在线交纳报名考试费150元(参照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

考生缴费前需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如何开通网银及网上支付具体操作请参照银行相关说明或咨询开户银行。

    4.信息确认并领取准考证: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须于4月15日到我院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核对考生类别与报考专业是否相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出具我院发放的专业面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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